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管理工作,根据梅州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梅市教基〔2018〕3号)精神,结合我区城区小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要求,2018年秋季我区城区小学一年级招收201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要求
(一)按照“划学区招生、相对就近入学、学校设点登记、分阶段录取、统筹安排学位”的原则进行。
(二)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确定的学区范围进行招生,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数及招生政策等。各学校内设点登记,负责居住在本校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登记工作,负责审核入学资格,负责组织摇号。经审核(摇号)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校发出入学通知(注册时间:8月31日),并将未录取学生名单上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根据《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规,九年义务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我区小学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各校应严格执行教育部、省、市、区关于招生入学的政策规定,不得以各种形式进行选拔性招生,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读一年级,不得以各种名义开设重点班。严格控制班级学生人数,每班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5人。
三、招生录取程序
(一)分批登记(6月9日—6月17日)
1、第一批:
(1)登记时间: 6月9日上午(8:30—11:00)。
(2)登记对象: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原住居民子女和其他按政策规定直接入读的适龄儿童。
2、第二批:
(1)登记时间: 6月9日上午(8:30—11:00)。
(2)登记对象:梅县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学区范围内购有合法产权房屋的适龄儿童。
3、第三批:
(1)登记时间: 6月10日上午(8:30—11:00)。
(2)登记对象:非梅县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学区范围内购有合法产权房屋的适龄儿童。
4、第四批:
(1)登记时间: 6月16日上午(8:30—11:00)。
(2)登记对象:梅县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学区范围内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
5、第五批:
(1)登记时间: 6月17日上午(8:30—11:00)。
(2)登记对象:各校在登记完第一批至第四批适龄儿童后,如有剩余学位,受理非梅县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学区范围内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申请。
6、地点:城区各小学。
7、提交材料:
(1)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将户主和小孩的那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小孩的出生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居住证明(二选一):
①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网签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或房产按揭证明材料等(验原件,收复印件;购房合同整本复印)。
②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租房合同。
(4)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收原件,凭儿童健康免疫证到接种所在卫生院开具,不与入学挂钩)。
(5)学区内原住居民子女可以不用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但必须提供户口所在村委会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收原件)。
(6)非梅县区户籍,在学校学区范围内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还需提交《梅县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方案(试行)》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请登录 :www.gdmxjy.com “招生政策”栏目)。
8、要求:
(1)条件不符者不予登记。
(2)无论购房、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均只能到住房所在学区的学校申请入学登记,如发现多校申请的,视作提供虚假材料。
(二)资格审核(6月11日—6月20日)
1、时间:
(1)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适龄儿童:6月11日—15日。
(2)第四批、第五批适龄儿童:6月19日—20日。
2、方式:
(1)学校通过公安局、不动产管理局等部门对各家长所提供材料进行核查,核实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2)适龄儿童名单上报区教育局进行比对,核查是否多校申请。
(三)分阶段录取(6月22日—7月30日)
1、第一阶段:录取第一批适龄儿童。该批适龄儿童直接入读。
2、第二阶段:录取第二批、第三批适龄儿童。
各校第一阶段录取完后,如有剩余学位,按先录取第二批、再录取第三批适龄儿童的顺序进行。
3、第三阶段:录取第四批适龄儿童。
各校第二阶段录取完后,如有剩余学位,录取第四批适龄儿童。如果第四批适龄儿童数未超过剩余学位数,则该批适龄儿童全部入读该校,否则将由学校组织摇号(摇号时间和摇号办法由各校自定,报区教育局备案),中号者入读该校,未中号者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读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4、第四阶段:录取第五批适龄儿童。
各校第三阶段录取完后,如有剩余学位,按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第五批适龄儿童。
5、第五阶段: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未被申请登记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读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四)公布录取名单及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8日—7月30日)
1、7月8日上午8:30—11:00,各校公布直接入读本校和通过摇号方式获得入读本校资格的适龄儿童名单,发放入学录取通知书。
2、7月30日上午8:30—11:00,各校公布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适龄儿童名单,发放调配学校入学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
(一)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相关适龄儿童登记及入读资格。
(二)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消除宣传盲点,于5月25日将本校招生办法及招生范围划分图通过校园网发布、学校宣传栏公布、校门口张贴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
(三)本办法解释权归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 。
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
2018年5月21日
睐。他们面对工作的态度,像是老牛面对苦力,不得不做,夜以继日。虽然没有怨言,却无多大用处。也不远了呢。
夫妻之事了。
每件与圣殿有关的事都是神圣的。
外国人无论如何也是不能进入这个oZV,更新消息请访问 www.turbozv.com =
枚勋章给自己,也知道发错了人,但是他只付诸一笑,完全不当一回事,